都很难可以再次变的不讨厌
不管是 人 事 物 都一样
当然会有例外的时候 但往往需要时间
今天看见了一件事
让我极度厌恶的事
也让我开始讨厌当事人
什么事 也不想说明
只有一句话可以表明 :
" 已经名花有草/名草有花的人, 还四处拈花惹草. 鄙视 "
也有另外一件事
也让我开始讨厌 " 暧昧 " 与 " 干 " 这两个字词
也不说明什么事
也只有一些话可以表明 :
大多数的人
有干哥哥/干妹妹
他们之间就会有些什么在牵扯着
男女之间在 " 干 " 里
纯友谊/纯亲情的几率不高 [ 那肯定会有例外 ]
别以为有个 " 干 " 字
就可以理所当然的 特别的不同
就可以理所当然的 搞暧昧
就可以理所当然的 很亲密
甚至可以说是 比情人还亲密
如果是有了另一半的 还么做
那跟脚踏两条船有什么分别?
[ 声明 : 没说是每个人 ]
讨厌这样的 " 人 " 与 " 事 "
可以坦白的说
两件事是有关联的
所以更难以再次变回不讨厌的时候了
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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